已是冬日,又下了一场雨。 荷花村几十里的藕塘凋落了残叶,干瘪的叶子被雨滴敲打着,婉转的曲调在村里流转着。 今年莲藕大丰收,各家各户都卖了不少银子,这样的日子最适合躺在家里,叫上三五邻居好友闲话家常,尤为惬意。 村口的小草屋里在风雨中显得有些萧索,与富庶的荷花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。 此时,屋内的小小少年正站在八角桌前,好奇横秋的背着手,他模样不过四五岁的样子,身上穿着新买的藏青子袍子,因为天冷还配了个浅色的小夹袄,头发梳的整整齐齐,雪白干净的小脸上一双如宝石般璀璨的大眼睛,两边耳垂上各长着一个红色的小痣,像是两个小小的耳钉挂着。 他正一丝不苟的指导着桌前的秀才,帮自己写寻娘启事。 “云戚,你看这样写可以吗?”陈秋生吹了吹宣纸上未干的墨迹,递给他看。 “我又不识字,秋生叔叔,你念给我听。”沈云戚说的理所当然。 当小孩就是好,尤其是还是古代农村的四岁小孩,那就更好了,可以不识字。 戚宝其实识字,在穿到这个世界来之前,他已经是个高中生了,但是陈秋生写的繁体字看着有些费眼睛。 “咳咳,找娘,我爹今年看上去二十五岁以上,身长八尺有余,生的花容月貌,十里八乡的女子都想嫁给我爹,四年前,可能是五年前,我爹带着我跟我娘走失了,带着我在荷花村安家,如果你有念念不忘顶顶英俊的郎君,那可能就是我爹!速来速来!”陈秋生通读了一番。 沈云戚很满意,确实是按照他说的来的,不过他又觉得有些不满意,道:“你说要不要多说一些我爹的信息,万一找不到我娘可怎么办?” “哈哈,若是在荷花镇找不到你娘的话,只能说明你娘在别处。”陈秋生笑着安慰道。 陈秋生是有见识的,他是荷花村里唯一的秀才,他去过城里,见过府城的大人,按照沈家父子二人的长相和气度,沈云戚即便穿着粗布麻衣也是个落难小少爷才对。 戚宝他爹也舍不得儿子穿破衣服,每次都给他穿得跟个小公子哥一样。 村里人早就达成共识,沈家父子两必定不是什么乡野之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