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i林慕河在下班路上碰到了池茵——程川家那个被他宠得上天入地无法无天蛮横任性的宝贝妻子。 而此时,她蓬头散发地穿着单薄的棉质睡衣,赤着脚站在马路边,抱着一条狗在边走边哭。 这副模样叫人不多看几眼都难,而林慕河记得池茵的脸,是因为上个月她刚在程川公司年会上泼了一个员工满头红酒,对方低声下气向她道歉,她却一脸无动于衷,最后程川牵着她的手哄她:“宝宝别气了,明天就把他开除了。” 当时在场的人都一个想法:真是色令智昏!昏君当道! 池茵脸无疑是好看的,五官精致小巧,却不怎么爱笑,看人时都是冷冷的。 但林慕河并没有因为她优越的外貌对她有多少好感,皮相是人最不值得一提的优点,毕竟几十年后大家都是一样装在罐子里,顶多是比谁的骨灰罐花样更好看。 后来那个员工果然被开除了,在网上写的吐槽帖子刚有一点热度也被立刻封号删帖,偶尔和别人吃饭聊起这事,对方习以为常地说:“不意外,毕竟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了。” 在这之前林慕河已经听说过不少池茵仗势欺人的事迹,人言可畏,过去林慕河一直对这些流言持保留态度,唯独这一次是眼见为实,让他从此对池茵敬而远之。 可是大冬天的她这副模样在路边,任何人都不可能无动于衷。林慕河拨通了程川电话,那边却怎么都是无人接听。环顾四周,现在已经是凌晨,路上也没多少车辆行人,看她冻得通红的双脚,不知道已经这幅样子在路上待了多久。 林慕河下了车,把风衣外套披到了她身上,问:“你怎么在这里?程川呢,这么晚了他让你一个人出来?” 大概是程川这个名字让她有了反应,池茵抬头看他,眼圈通红还泛着泪:“程……程川他死了!” 车里暖气调得很高,池茵坐在后座披着他的风衣外套,脚上是他那条品牌限量十条的羊绒围巾——脚冻没知觉了,林慕河从自己脖子上摘下来给她暖脚用。 她抱着狗哭哭啼啼:“程川说他狗毛过敏不准我抱上床一起睡。我不信,半夜偷偷带着小兔上床了,结果他真的过敏断气了……呜呜呜我才二十三岁我不想当寡妇……”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