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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后,我的灵魂被拽回到妻子身边。
目光落在床上正在纠缠的两人瞬间冻结。
秦臻臻搂住李无侥的脖子迎合。
她一遍遍喊着对方阿侥,称呼暧昧且亲昵。
李无侥揉着她的胳膊轻笑,「臻臻,你就不怕你老公回来看见我们这样和你吵?」
她满眼不屑,「你今天不是见到了?我让他救你他就真的救,让他留下殿后他就留下,跟条狗一样。
所以,就算他看见了又怎么样?狗怎么敢忤逆我这个主人?」
「而且你不知道,郑光明身上有多恶心,那么多疤跟蜈蚣似的,当初我看那一眼险些没吐出来,这些年,我可一直没让他碰我,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病。
」
秦臻臻声音里满是嫌弃。
那些话如钢针扎进我的肉里。
原来我在她眼里就是狗和恶心的代名词。
婚前,我的好兄弟方泽川还曾打趣我,「身上这么多疤,当心你那小青梅不要你。
」
我当时十分笃定反驳,「她才不会。
」
我的秦臻臻是见我皮肤磕青了都会心疼直掉眼泪的人。
也是会抱着我一遍遍说这辈子无论发生什么都会好好爱我的人。
她对我那么好,那么爱我,怎么可能会嫌弃我,不要我呢?
我又想起结婚那天,她见过我满身疤痕后,她说来了例假,隔天便接奶奶过来照顾,和我分房而睡。
从那之后,她也有意无意躲着我的触碰。
那时我想,如果没有这身伤疤,一切会不会不一样?
后来我才知道,她在我转学之后认识了一个男生,与其相爱。
她嫁我也是为了气那个男生。
我以为凭借着二十五年来的感情,她的心迟早会为我敞开,我事事依她,可换来的是她日复一日的疏远。
比起对我时的冷淡,他们动作熟稔,彼此配合默契,显然不止一次。
我以为她只是心不在我这儿。
原来,她早就不要我了。
我不怪她不爱我,因为爱无法控制,只是为什么要选这个时候。
在我为他们争取逃命时间被剖心挖肝的时候,他们在我的婚床上抵死缠绵。
而我,也被迫参与围观这场活春宫。
我的心一寸寸被凌迟。
如果可以,我真想问秦臻臻一句:你没心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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